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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弘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西方社会的法治建设从其基督教的信仰中获得了这种内心的共鸣和支持,促进了人们法律信仰的形成,而中国缺乏普遍法律信仰的传统,在我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法律信仰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公众对于法律信仰的失落亦已显见。一个社会若失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即便制定出千百部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内化为一种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建立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以小自耕农为基础的传统帝制中国在逐渐向现代工商社会的法治中国转变过程中形成了长达一个世纪的大规模法律移植运动。西式规则与旧有规则的冲突,西方法意与本土人情的连通,法律规则及其意义与现实社会条件之间的脱节等,构成了迄今为止的百年中国法律图景。在此情形下,法律的信仰没在中国社会中生根是希望之外却又意料之中的。从古至今,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对法律信仰的缺失,究其原因,可以从我国传统文化、民族心理习惯、法治现状以及法学理论等角度来剖析。本文从法律信仰的概念入手,循法律信仰的发展轨迹阐述了法律信仰之于法治的意义。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文章试图找出法律信仰的培育路径。因为不解决这个问题,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可能前功尽弃,本意用来调控社会的法律、法规有可能变成废纸一张。
全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法律信仰的概念。先从信仰的涵义着手,分析我国学界对法律信仰的不同观点,总结出何为法律信仰。同时把法律信仰和宗教信仰进行比较和辨析,进一步界定法律信仰。
第二部分追溯法律信仰的发展轨迹。从人类早期原始人的图腾信仰产生的习惯法信仰到近代文明产生之前,宗教神学占据统治地位而进入宗教法信仰时代,最后随着科技进步与工业革命的巨大发展,人的理性被抬到空前的高度,法律信仰也步入国家(世俗)法信仰时代而成为独立的信仰对象。
第三部分探讨了法律信仰和法治的关系。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精神意蕴。通过对西方法治化进程的分析,梳理出法治化的进程实际上也就是树立法律信仰的过程,指出法治国家需要法律信仰。
第四部分把眼光转回到中国问题上来,指出我国现存法律信仰的危机的种种表现。文章也不揣冒昧地从我国传统文化、民族心理习惯、政治文化,法律传统等方面剖析了深层次的原因。
第五部分试着找寻我国法律信仰的培养进路。从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主体法理念和法律的内在品格并分别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