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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Melitz(2003)为代表的新新贸易理论强调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决策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在边际生产率等方面上存在差异,企业需要决定是否进入以及如何进入国内外市场。另一方面,异质性企业的不同决策又将对行业生产率和社会总体福利产生不同的影响。由于以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分析框架,新新贸易理论模型具有简洁的结构和较好的稳健性,这使新新贸易理论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拓展。 然而,由于理论的基本假设多基于发达国家经验事实而设立,多数新新贸易理论模型不能很好解释中国对外贸易事实。特别是,经典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对于出口企业生产率高于非出口企业的预测得不到中国企业数据的稳健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中国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水平低于非出口企业,Melitz(2003)中的企业自我选择效应就可能不会在中国发生,那么贸易究竟通过何种机制影响了中国的福利水平?传统贸易模型足以解释我国出口贸易的福利效应吗?如何促进低效率的出口企业转型升级? 为了使现有理论更好地解释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企业的出口选择和转型行为,本文在经典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的分析框架下,以我国企业的出口选择和转型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剖析多重因素对我国出口企业行为的影响机制,提出辅助出口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出口贸易的经验事实与发达国家大相径庭;(2)贸易成本是决定我国出口企业选择行为和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3) Melitz(2003)中的两种贸易福利改进机制对加工贸易均不成立,加工贸易主要通过吸收剩余劳动力改善社会福利水平;(4)二元经济结构等中国现实特征是导致出口贸易多种悖论的成因。 本文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将加工贸易企业和“二元经济”结构融入经典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强调了一种现实中常见却被现有新新贸易理论忽视的贸易福利来源,增强了新新贸易理论对中国对外贸易经验事实的解释力,对完善异质性企业贸易文献有一定的贡献。首先,本文第四章将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行为融入经典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并证明:由于加工贸易无需企业支付大量的固定成本,低效率的企业会通过自我选择效应进行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企业的低效率可能是中国出口企业平均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其次,本文在第五章将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引入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强调了一种现实中常见却被现有新新贸易理论忽视的贸易福利来源,即加工贸易能通过吸收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剩余低技能劳动力改善社会福利水平。这一结论也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加工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解释。同时该理论模型可以解释中国“出口企业生产率悖论”和“劳动力需求悖论”现象。 第二,考虑了四种出口企业转型升级的形式,从贸易成本和融资约束的角度剖析了企业出口转型行为的发生机制,提出辅助出口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首先,通过对第五章和第七章理论模型均衡解的比较静态分析,本文发现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使低效率企业可以凭借廉价的生产和贸易成本存活于市场,这会减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激励,因而在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不足。同时外需冲击将淘汰低效率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其次,本文在第七章将融资约束融入了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结果发现融资约束提高了低效率企业的实际贸易成本,进而降低企业从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可以较好地回答——作为一个金融系统不完善的国家,中国为何能成为第一大出口国?——这一反直觉的问题。 第三,将出口密集度与贸易成本的权衡取舍引入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内生化异质性企业对出口密集度的选择,提供了一种对中国企业出口密集度选择行为的新解释。在第六章的理论模型中,出口密集度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政策优惠和贸易成本。低出口密集度模式需要企业支付额外的出口固定成本,只有高效率的企业才能选择该种出口模式。低效率企业则可以通过“高出口密集度-低贸易成本”参与对外贸易。该模型不但可以较好解释中国企业出口密集度分布具有的“双峰”特征,而且与现有文献不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低效率企业并不是因为国内市场竞争激烈被迫将大量产品出口到国外,而是由于高出口密集度模式可以节省贸易成本。 基于理论和经验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了较为丰富的政策含义。首先,科学评判加工贸易的福利效应,力争趋利避害。一方面,根据第四章理论模型的分析,纯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率要比内销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低。因此对于以工业为主的经济体,传统的“以进养出”外贸发展战略会间接保护行业中效率较低的加工企业,从而降低整个行业生产率水平或者抑制整个行业生产率水平的增长。另一方面,对于尚处于二元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中国,特别是农业人口比重相对较高的中西部地区来说,有计划的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社会福利水平的增长。 其次,及时调整收入分配,减轻经济转型中的阵痛。根据第四章的理论分析,在剩余劳动力被工业部门吸收完毕之前,低技能劳动力的福利改善是通过就业人数的扩大而不是工资的提高来体现的。由于一般贸易企业效率较高且对高技能劳动力的相对需求较大,贸易自由化可能在短期内拉大低技能和高技能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距。因此,政府应该适度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缩小不同劳动力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该更多地依赖市场力量。根据第六章的理论分析,过度对出口企业进行政策保护或者研发鼓励会扭曲企业的出口行为,错配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经济资源。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让外贸企业能够按市场原则“优胜劣汰”,充分发挥本国企业的比较优势,逐步提高行业平均生产率。 最后,进一步使信贷资金流向贸易实体,缓解部分出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第七章理论模型和经验证据,给定企业生产率大小,融资约束会迫使企业选择附加值较低的加工贸易。因此,如果金融部门能够给予出口企业更多的贷款支持,那么更大比例的企业将选择一般贸易出口,这有利于促进我国出口企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