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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转轨经济学、利益集团理论、金融发展理论、货币金融理论等相关理论以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部分思想,在对国内外现有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和评析的基础上,不但从理论上对所有原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转型的一般规律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而且使用最新资料从实践上对中国和苏东转轨国家金融转型的两个最重要方面—银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进行了分析。全文由导论和八章组成。导论和这八章的基本内容见文中导论部分的论述。这里,只指出这八章的研究主题,它们分别为: 第一章:金融转型研究的经济学基础选择;第二章:转轨国家金融转型的背景与初始条件分析;第三章:金融交易、交易费用与金融制度的理论内涵;第四章:经济转轨中的金融制度结构变迁分析;第五章:全球与转轨国家银行业产权结构去国有化变革:趋势与原因;第六章: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约束理论:两种金融发展战略理论的比较;第七章:转轨国家金融发展演进分析;第八章:中国和苏东转轨国家银行业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问题分析。通过研究,本文主要获得了以下多个方面的重要观点或创新观点。 第一,转型与转轨、改革等概念既有重要联系,但也有一定区别。根据本文所构建的一个包含这三个概念的统一概念框架,广义上,金融转型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体系发生重大而深刻变革的一个过程,其基本构件是金融制度变迁和金融发展演进。狭义上的金融转型是专门针对转轨国家而言的,它是指在原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的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计划金融体系为历史起点、以建立现代市场金融体系为大致目标韵金融制度变迁和金融发展演进同时进行的一个重大而深刻的变革过程。 第二,金融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金融转型、金融制度结构变迁具有不确定性、路径依赖、利益分配等显著特征,金融制度结构变迁还面临多种阻力。由这些特征所决定,同时根据有关经济学原理和转轨国家经济转轨、金融转型的经验教训,金融转型、金融制度结构变迁总体上只能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过程。这就是总体渐进性原则。这个原则反对将改革速度而不是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作为追求的目标,它要求我们抛弃“创造性毁灭”和“大爆炸改革”这样的改革思想。实际上,这些思想的实践曾经使几乎所有苏东转轨国家的金融发展演进和经济发展出现了中断。需要指出的是,总体渐进性并不排斥必要情况下的局部激进改革和阶段性突破改革,这体现了马克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 第三,转轨国家的金融转型受到了新自由主义、金融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等理论政策这些意识形态因素以及初始条件等其它多种因素的重要影响。尽管如此,本文坚持经济决定金融(即经济制度决定金融制度,经济发展决定金融发展),金融对经济具有重大反作用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同时包含制度和发展双重因素的经济转轨才是金融转型的根本动力,尤其是,如果离开对经济转轨的分析,将很难理解金融转型的本质和基本过程。 如果没有成功的经济转轨,要实现成功的金融转型将是不可能的。然而,金融转型也不仅仅是经济转轨的一个组成部分,成功的金融转型将有力地推动经济转轨的顺利进行,失败的金融转型将构成经济转轨的重大障碍。进一步地,就金融转型的两大基本构件以及经济转轨之间的关系而言,首先,金融制度结构及其变迁是金融发展演进的基础。其次,金融发展演进以及成功的经济转轨则是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目的,金融制度结构变迁通过金融发展演进促进经济转轨。反过来,成功的经济转轨将促进金融发展演进,二者一起又将推动金融制度结构的变迁。实现金融制度结构变迁、金融发展演进和经济转轨的良性互动是转轨国家应该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 第四,转轨国家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历史起点是计划金融制度结构,大致方向是现代市场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基本路径有三条:一是金融组织制度结构变迁,而银行制度是转轨国家最重要的一种金融组织制度,金融产权制度是金融组织制度的基础;二是金融规则制度结构变迁,其中的正式金融规则制度可以划分为货币金融政策、金融价格制度和金融监管制度;三是制度实施机制结构变迁。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基本逻辑除了总体渐进性等外,还包括关联互补性、内生性和诱致性以及多样性等。 第五,最近20余年时间以来,在全球与转轨国家发生了重要的银行业产权结构去国有化变革现象。从理论和实践上看,银行业产权结构去国有化变革具有效率改进的重要涵义,而关于银行政府产权的传统解释(发展观点)缺乏经验证据的支持。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近年来所实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产权改革不但符合全球趋势,而且适应了中国新阶段经济转轨的需要,并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因此,中国应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银行业股份制产权改革。 第六,如果从总体上进行比较,金融自由化理论更注重金融效率的提高,而金融约束理论更注重金融稳定与安全,同时兼顾金融效率。但是,金融自由化战略理论和金融约束战略理论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在许多方面具有共同点,尤其是这两种理论都反对金融抑制和通货膨胀,都主张存款的实际收益率为正,它们的最终目标都是高等水平的金融自由化。 第七,金融自由化具有制度变迁和金融发展的双重重要涵义。放弃金融抑制政策而最终实行一种中高等水平的金融自由化,是转轨国家一种合意的金融政策选择。但是,成功的金融自由化改革需要一系列的前提条件,而且金融自由化的风险也比较大,对于市场制度基础很薄弱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难以保持稳定的转轨国家来说,金融自由化的风险更大。尽管如此,金融自由化又是转轨国家不得不走的一步“险棋”。为此,转轨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需要从多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要处理好自由化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尽量化解和减少自由化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分步骤稳步推进自由化改革,切不可贸然行动。但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也要果敢行动,否则将丧失良机。 第八,金融发展演进是在某个时间段内或无限期发生的一种渐进累积和持续稳定的金融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金融发展水平随时间而不断提高,同时在金融增长水平和金融深化水平中至少有一个提高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出现下降的一个动态演变过程。金融发展是与金融退化相对应的一个量的规定性与质的规定性相统一的金融概念,它是发生金融增长和金融深化的一个有机统一的动态变化过程,或者是出现的金融增长和金融深化有机结合的一种金融状态。其中金融增长对应金融发展的量的规定性,而金融深化对应质的规定性。金融增长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交易次数相对或绝对增加、金融交易规模和金融体系规模相对或绝对扩大的一个动态变化过程或一种状态。而金融深化是指金融结构改善,金融功能扩展和提升,金融效率、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和金融交易的安全性、金融环境的稳定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力增强的一个过程或状态。 第九,转轨国家金融发展演进的历史起点是自由化水平极低的金融排斥,方向是具有(中)高度自由化水平的和由金融深化主导的金融发展。在自由化的总路径上,转轨国家金融发展演进将先后经历金融增长主导的金融发展阶段(初级阶段)、金融增长和金融深化共同推动的金融发展阶段(中级阶段),最终过渡到金融深化主导的金融发展阶段(高级阶段)。 第十,主张银行业和资本市场共同协调发展的“金融服务观”对单方面强调银行业或资本市场发展的“金融结构观”构成了严重挑战,而且“金融服务观”与本文所坚持的演化经济学的“多样性原理”是一致的。“金融结构观”不能作为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理论依据。坚持银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共同协调发展是转轨国家金融发展演进的重要方面。 第十一,从银行业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中国的金融转型绩效好于苏东转轨国家。自1978年以来,中国银行业和资本市场都在自由化路径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改革历程,银行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经济货币化和金融化、金融转型进程基本上得到了持续稳定的推进。但是,目前中国的货币金融环境不容乐观,不但通货膨胀压力大,金融抑制现象出现,而且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要想使资本市场获得大跃进式的发展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应该认识和估计到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苏东转轨国家的经济货币化金融化、金融转型进程没有中国那么顺利。目前,这些国家在金融转型进程上已经出现了明显差异。 第十二,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不是相同的经济理论。虽然二者具有某些共同的政策主张,但是在理论假设和对改革方式的主张等方面,以哈耶克为最主要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学派与新古典经济学存在根本不同。新古典经济学所面临和分析的世界是一个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理想世界。而哈耶克新自由主义与制度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等,所面临和分析的世界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这些经济理论基本上是适合对经济转轨和金融转型进行分析的。然而,新古典经济学则不适合作为这些分析的理论基础。 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本文的研究仅仅是初步的,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并且错误也在所难免,有待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克服、弥补和纠正。比如,由于写作时间的限制和相关资料的缺乏,本文没有对中国和苏东转轨国家的金融转型实践经验和教训进行充分的比较研究,实证经验研究部分还显得有些不足。另外,对转轨国家银行业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也缺乏相关的计量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