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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人口流动频繁,而整个社会的保障体制,尤其是医疗保障体制的严重不完善,农民工、入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人员成了非法行医广阔的市场。非法行医不但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还对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从2004年起,卫生部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也采取过多次大规模的专项行动,但往往收效甚微。中山市作为珠三角经济较发达地区,非法行医情况也是不容乐观。本文通过对中山非法行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深入剖析中山市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希望能为政府今后有重点地打击非法行医提供建议。
本文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梳理,并结合实践经验,把非法行医定义为“个人或者单位在实施医疗行为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政策规定的违法医疗活动”。根据这一定义,非法行医的行为主要体现为: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即无证行医点或无证黑诊所);2、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违法行为(即有证医疗机构违法行为);3、药店坐堂行医等三类。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得知中山市非法行医以无证黑诊所和药店坐堂医为主,近年有证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有上升的势头;非法行医多发生在经济较好的镇区以及105国道沿线镇区;非法行医者以青壮年为主,学历较低;外来务工人员中,不同年龄、学历、月收入、工种对非法行医的认知存在统计学差异:我市的民营医疗机构仍未具备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基础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中山市虽然具备一支素质较高的卫生执法队伍,但由于体制原因导致卫生监督的网底建设不完善,执法人员水平还存在参差状况。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本文分别从体制、制度、社会、法律等方面分析中山市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理顺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执法部门的关系;把现有镇区卫生监督小组从医院分离出来,成立镇卫生监督所,从而加强卫生监督的网底建设;均衡发展基础医疗服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分类分批解决历史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