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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已历时多年。它是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穷人的信贷需要无法被正规金融机构满足时而产生的一种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的信贷形式。它的产生,基于穷人在信贷市场中的边缘地位、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中出现的问题。而穷人借贷和传统扶贫信贷模式的缺陷是导致小额信贷产生和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已在世界上愈来愈多的国家实践。数以千计的小额信贷项目力图把金融服务推进到那些以往得不到此类服务的贫民阶层中去。其主要特征是:小额信贷的目标客户一般都是在非正式部门就业的低收入者;小额信贷提供的贷款数额一般较小,其获取和偿还都较快速简便;小额信贷贷款一般不稳定,其信贷风险严重依赖机构的资产管理技术。 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具有三个假设条件。第一个理论假设是贫困者具有一定的有效资金需求,但是他们的能力有限,需要一套特殊的机制来帮助贫困者用好信贷资金。第二个假设条件是认为自我就业是解决贫困问题更有效的手段,也使政府投资更有效。小额信贷的第三个假设前提是认为落后地区的传统市场、习俗和伦理道德可以服务于现代市场和法律制度。其主要约束不是现代法律意义上的,而是传统的伦理道德约束。 小额信贷的发展将现代经济改革引入偏僻的农村,反映了在全球政治和经济转型过程中,新自由主义的效率、私有化和个人进取精神等观念对主流发展观的影响。其核心内容是,只要提供正确的工具或社会资本,尤其是教育、信贷等,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创业和艰苦的劳动来消除贫穷。 小额信贷近年来逐步商业化,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包括主要银行),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作为批发或零售商成功进入小额信贷市场,在世界各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上,商业型的小额信贷机构成功的关键是机构的运作与该区域需求、文化、制度、法律环境的匹配,以使该机构可以达到盈利水平。 为解决我国落后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信贷扶贫政策的缺陷,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引进并推行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其之所以迅速发展,离不开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扶贫政策的框架和大背景。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推动借助小额信贷这一金融工具实现扶贫攻坚的目标。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注重的主要是扶贫功效和操作方面,而没有十分注重金融服务功能。也只有数量不多的小额信贷项目注意项目本身持续性发展的目标。至今,专门针对小额信贷方面的政策还不完善,其金融服务功能没有得到重视,诸多小额信贷金融服务业务和机构的合法地位没有得到承认。 推动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必须走多元化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既要促进不吸收存款的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又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同时政府应制订适合小额信贷机构生存发展的政策环境等等。 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小额信贷通过影响穷人获得各种财产的机会和能力、改善穷人用户的福利水平,体现其对减缓贫困的贡献。 在京津地区周围有一片范围广阔的地带,因为自然条件恶劣,加上敏感的区位和一些人为因素,这片地区贫困程度严重。这片地区里,资金是贫困农户提高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贫困农户有利用好信贷资金的能力。在此地区开展小额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该地区的贫困程度。但是由于环京津贫困带的成因比较复杂,解决环京津贫困带问题,需要在区域经济合作、产业结构调整、财政支持、生态补偿、劳动力培养与转移、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全方位的、综合的措施。开展小额信贷对于解决环京津贫困带贫困问题,虽有其必要性,但是却并不是唯一的方法,且可操作性很差。 本文从小额信贷的起源和发展、定义及特征、理论基础;小额信贷在各国发展的模式、机构等经验;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入手,结合环京津贫困带小额信贷发展情况,分析小额信贷对扶贫的影响及在环京津贫困带地区实施小额信贷的可行性。认为在环京津贫困带地区开展小额信贷,做好扶贫,还需要进一步构建科学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机制,增强农村小额信贷内生活力,培育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