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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进行和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我国金融商品与服务的创新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金融消费者群体也随之逐渐壮大起来,金融交易纠纷的数量也随之迅速攀升。因此就出现了很多金融交易纠纷类的法律案件,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很少,导致法院的判决不一致。这些案件不仅仅关系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今后的金融市场秩序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也会影响到金融稳定和安全。各个国家纷纷采取立法的形式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在世界上形成了一种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趋势,与此同时加强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成为重大课题。本文以加强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为论证的核心。首先通过对金融消费者这个基本概念的界定,说明保护主体,厘清逻辑论证的起点。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内容,明确保护客体。在此前提下,本文较为全面的分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及实践中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益探索。然后对于日本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总结其保护经验。然后对于中日两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立法、金融监管目标、统一保护机构体系、权利救济机制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