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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作为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的能源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有其自身特殊性,比其他企业相对较重。同时由于公司法规定的原则性和模糊性,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体系存在很大问题,使用法律手段促使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比较困难。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使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为了使煤炭企业能够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积极督促履行社会责任失当的企业承担其应该履行的责任。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使之应用到煤炭企业,督促其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抢占发展先机,更好地造福社会意义重大。本文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依据,在广泛收集资料、集中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分析当前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当性、特殊性和必要性进行阐述,明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社会责任理念息息相关,煤炭企业长期营利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观念。然后探讨政府、煤炭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通过政府的指导、企业自身意识的提高、利益相关者积极维权,促使煤炭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最后阐述要使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够履行到位,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提出了建立法律保障机制的措施,即:明确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出台《企业社会责任法》,针对煤炭行业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增强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便于利益相关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用契约形式来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建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并从政策和道德两方面提出了法律外的保障机制。强调了法律层面、政府层面、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将企业社会责任宏观理论与我国煤炭企业的微观实际相结合,它不仅是本文研究的价值所在和独创之处,也是我国煤炭企业实施和谐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