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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具有悠久历史渊源和社会基础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利益表达以及纠纷解决的功能。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与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性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关系的冲突渐趋激烈,导致了信访活动的激增。“信访洪峰”就是对这种持续上升的信访现象的形象概括。这种现象也彰显出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以致于使信访工作处在了“越访越多,越访级别越高”的尴尬境地。为此,完善我国信访制度对策研究,对于社会的稳定及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5年初通过的新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对多年来信访制度设计和运行的诸多弊端进行了的改革,以期能够缓解当前信访工作中反映出的矛盾。但是,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新条例就能解决的,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试从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加快信访制度法治化进程、完善我国其他行政救济途径、改革信访制度的考评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及详细规定信访听证制度等建议,以期完善我国信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