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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盈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务指标。它是企业进行融资、高管激励、接受监管等过程中重要的考核指标,能向投资者传递业绩信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公司管理层的报酬水平,也能为监管机构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提供参考等。基于此,公司有可能对其盈余进行管理,以达到各种目的。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至今仍然是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已表明,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在企业上市、再融资、扭亏、兼并收购等环节中普遍存在,且盈余管理的动机也各有不同。但对于盈余管理的避税动机研究,尤其是基于企业所得税改革背景下的研究,国外的相关文献并不多见,国内则更为少有。本文以2008年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为背景,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避税行为进行研究,力争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进行改进、创新,同时丰富学术界在该领域的研究内容。
新企业所得税将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由33%下调到25%,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仍可享受到期满为止或逐步过渡到25%。那么,该法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出现了降低、升高或不变三种情形。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对盈余进行调增或者调减,以达到平滑利润、规避所得税的目的。本文的研究主要是揭示与之相关的两个问题:第一,在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前一年,税改后税率变化的公司是否比没有发生变化的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幅度更大;第二,在所得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的里,税率提高的公司与税率降低的公司盈余管理的方向是否存在着显著的不同。通过所得税改革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影响的研究,投资者、债权人能够更好的认识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与动机,更进一步的理解企业披露的盈余信息内涵,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同时,该研究对监管部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或税收等方面的相关准则、政策制定,外部审计机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工作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其中以实证研究的方式为主。首先,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介绍、讨论了盈余管理的定义、理论基础和动机,其中对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了详细的归纳。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所研究的问题,推导出了两个假设,也即:在税改前一年度,税改后税率变化的公司比税率不变的公司盈余管理幅度大;税改后税率上升的公司存在将利润提前的盈余管理,税率下降的公司存在将利润推迟的盈余管理。然后,本文简要介绍了盈余管理的主要计量模型,选取了样本并设定了回归模型。在盈余管理的度量上,本文选用的是横截面修正的琼斯模型,并对该模型的具体计量方式和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研究样本根据本文的两个假设被分为两组,第一组包含了税率变化和没有发生变化的公司,而第二组只包括了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在两个回归模型中,本文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盈利状况、公司规模、负债状况、经营现金流量和盈亏情况进行了控制。接着,本文对所研究的问题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多元回归的方法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的结果也印证了本文提出的两个假设,说明上市公司确实在税率发生变化时,通过盈余管理平滑了利润,规避了税收。最后本文对全文做了总结,并提出了不足之处以及可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