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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的形式,向特定对象(不应超过10名)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融资行为”,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20世纪90年代以后,定向增发新股成为英、美等国证券市场一种流行的股权再融资方式。西方学者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问题的研究始于Wruck(1989),该文通过建立模型对股权集中度、投资者控股意愿、管理层控股意愿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进行假设检验,发现股权集中度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显著为正,并提出“监控理论”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定向增发反应了增发对象对管理层的良性监督。继Wruck后,Hertzel&Smith(1993)又提出“信息不对称假说”,认为当公司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时候,公司会选择定向增发方式融资,因为公开增发企业的信息成本较高。但是当定向增发的认购者是更有经验和更为成熟的机构投资者时,定向增发则向市场传递了公司价值被低估的信息。定向增发可以解决新股发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两种观点构成了研究定向增发的两种主流观点,也成为了后来学者研究定向增发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定向增发并没有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当时我国资本市场上极度偏好股权再融资的其他方式(包括公开增发、配股等),并且向市场传递着负面、消极的信号--即具有负的短期、长期市场反应;股权再融资的绩效低下;股权再融资常被作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圈钱”的工具。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建立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制度,奠定了定向增发方式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应用的法律基础。定向增发凭借程序简单、操作方便、费用低等诸多优点,一经出现便迅速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成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自2006年5月以来,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的数目和规模屡创新高。截至2011年4月1日,已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有622家,募集资金约12,577.97亿元。
目前,有关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并不多,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研究的相对来说更是偏少。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关于定向增发新股的实证研究文献,主要关注于定向增发的公告效应、定向增发的动机、折价方面存在大股东利益侵占以及定向增发对相关利益群体的影响等分析上,很少有文献关注定向增发的经营绩效。本文拟以我国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定向增发行为本身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变化的关系,为定向增发改善公司治理提供理论与实证依据。
本文以我国2007年已实施定向增发的111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统计整理出本文所需要的各项会计数据,研究实施定向增发前后经营绩效的变化及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与框架;第二章为定向增发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关于定向增发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第三章为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主要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股权分置改革),并运用代理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新优序融资理论的框架深入地剖析定向增发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第四章首先对公司定向增发前后经营绩效的变化做比较分析,然后是对定向增发对公司整体经营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后,短期内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有所提升,且该提升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前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发行对象、公司规模、公司成长性存在正相关关系;第五章为全文总结部分,包括研究结论、研究的局限性以及未来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