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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建立保护区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周边农民的生产活动范围,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社区居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抵触情绪和行为。由此引发了自然保护区物种保护与周边社区农民生计活动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如何寻找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和周边社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当前大部分自然保护区亟待解决的课题。 哀牢山景东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原本属于农民管理经营的土地被规划到保护范围之内,自然保护区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隔离周边社区农民,禁止或限制农民对土地或其它资源的传统利用方式,如林下采集、林下种植、砍柴、放牧、采石修路等传统的生计活动,这些农民生计活动与保护区内的土地是分不开的,本文将保护区内凡是与农民生计活动有关的土地称之为农民生计用地。长久以来农民所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还存在很强的依赖性。由此,引发了自然保护区内农民生计用地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冲突。 本文应用了问卷调查法、实地调查法、资料文献研究法、半结构访谈法和ArcGIS缓冲区分析法等,以保护区内农民的生计活动为切入点,以保护区农民生计用地为研究对象,通过ArcGIS软件相关研究方法等,分别从两个角度分析该研究区内农民生计活动对农民和对保护区的影响;最后结合对两者相互影响程度,总结出农民依赖程度越大的生计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也是最大的。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农民生计用地利用冲突主要有四大类:1.农民生计用地国有土地利用上的冲突;2.农民生计用地集体土地利用上的冲突;3.当地传统习俗与资源管理法规之间的冲突;4.其他经济社会活动引发的土地利用冲突。 根据四大类冲突类型,其产生的原因主要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自然因素包括:1.农民对资源的传统利用方式;2.人地矛盾严重。经济因素包括:1.周边社区还处于资源依赖型的初级产业结构;2.生态补偿较低或得不到落实;3.经济系统缺乏生长土壤。社会因素包括:1.农民对封山政策的不满;2.人口基数大,文化水平落后,受生产、生活文化的影响。通过冲突原因的分析为最终找到解决这些冲突的对策提供科学依据,使其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农民协调发展,改变过去单纯保护的管理方式,寻找建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赢的模式,最终探索一条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