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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积极应对公众的需求,为公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是政府的本质体现。在学者的大量研究和政府的实践推动下,政府回应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的组织形式、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日渐多元化、多样化,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控制的弱化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使得社会深层次矛盾浮出水面,群体性事件正是这一矛盾激化的产物。在新形势下政府如何回应群体性事件,如何看待公众表达和诉求,如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不仅引发了整个社会的思考,也给各地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 本文在对政府回应能力、群体性事件、公众诉求等概念的梳理基础上,结合目前中国近13年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分析其特征和原因,剖析群体性事件中的政府回应能力存在的不足:思想误区是最大的障碍,缺乏利益表达机制和协调机制是制度性障碍,指出提升政府回应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是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在个案分析指导下,笔者选取“陆良事件”作为本论文的切入点,描述陆良事件的经过、回应现状并探讨当地政府回应所面临的挑战,进而分析当地政府成功得体处置的做法,着重阐述舆论引导的重要性。最后联系实际和理论,结合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中回应能力不足的表现与陆良事件的成功处置措施,提出一般性地完善政府回应群体性事件中公众诉求的机制:在政府回应群体性事件的公共诉求过程中,重塑政府回应理念,完善政府回应机制以及提升政府回应方式是“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政府回应理念是核心,政府回应机制则紧密体现和保护政府回应理念,政府回应方式则居于最外层,是前两者的外在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