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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作为一种能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共权力,具有易于滥用和无限扩张的特性。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有多大权就应担多大责,这是规范权力的运行前提。当前,在我国各级政府实行的问责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不断增强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这对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意义重大。但由于我国行政问责制度起步较晚,无论是在制度本身还是在制度的运行环境的建设方面,都还不尽完善,尤其是基层政府在问责制的实践过程中,暴露出诸多操作层面的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本文在对问责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综述的基础上,通过对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及基本原则进行介绍,结合笔者工作实际,以昆明市官渡区为例,对县区级政府问责制开展的情况进行剖析,针对当前我国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进行分析,对学界研究状况进行梳理,明确了本文研究方法;第二章就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系统阐述;第三章结合研究对象昆明市官渡区的实例,阐述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实施的现状和问题;第四章探讨分析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五章为我国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的完善寻找路径,提出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建设的对策;结语部分,通过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并展望我国基层政府行政问责制建设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