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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税制改革是在1984年工商税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大大简化了原有的复合税制体系,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统一。本文着重分析了本次改革的原因和改革的决策过程,并从多方面探讨了改革的影响。促成分税制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从经济方面来看,由于改革前长期实行“放权让利”的政策,削弱了中央集中财力的能力,中央财政连年吃紧,地方经济却在利益驱使下盲目建设,通胀率居高不下,宏观经济形势过热,经济改革势在必行。从权力结构来看,十四大以后,老一辈领导人逐渐淡出权力中心,决策权基本集中在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身上。决策核心的精简使得更为激进和果断的政策得以在短时间内克服种种阻碍出台并贯彻实施,一改之前决策过程繁冗、政策缺乏突破的状况。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改革开放十五年后,改革模式出现了较大的转变,一系列经济政策的出台大大推进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其中分税制改革更是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分税制名为分税,实为集权,中央财政重新收回了大部分财力,基本摆脱了改革前的困境。由于实行了统一规范的税制,使得多种所有制企业得以在公平税负的情况下竞争,加快了市场化的步伐,也有利于引导地方经济结构。然而人们也应当注意到,改革后的分税制体系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虽然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显著提高,但全国财政占GDP的比重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一些地方财政机构为了本地的利益,不仅征收“过头税”,还以税收返还吸引企业进驻,形成争夺增值税收入的恶性竞争局面。此外,还有部分观点认为分税制不利于缩小地方间横向经济差距,原本设计用来平衡地方间财政收入的转移支付实际上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导致富裕的省份拿得多、贫困的省份拿得少,两者差距越来越大。在纵向上,由于财力向上集中,事权却相对下移,基层政府常常入不敷出,造成乡镇基础建设、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发展缓慢,“三农”问题日益严竣。总的来说,笔者认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带有较为浓厚的过渡色彩,改革措施虽然较以往更为激进和果断,但仍然难免向地方利益做出妥协。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打开了中国财政通往规范化体制的道路,为我国进一步经济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