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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在研究了解释中国矿产资源政策过程的相关理论后,发现这些矿产资源政策过程研究的相关理论,如有关矿产资源市场失灵、矿产资源经济价值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度等理论,在解释各种矿产资源政策过程时显得过于牵强,或者难以解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针对不同的矿产出台不同性质的矿产资源政策的现状。因此,作者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影响矿产资源政策出台的关键原因是什么? 本文的基本分析框架是:“政策过程是利益相关者构建共识的过程,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是政策出台的基本条件”。作者根据政策过程理论、利益相关者分析模型和共识框架等,提出了解释中国矿产资源政策过程的理论模型。该模型指出,矿产资源政策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构成是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等。从理论上讲,影响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的原因主要有:1.矿产资源产地分布情况决定利益相关者的数目;2.矿产资源优劣地位决定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的积极性程度。利益相关者的数目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积极性是形成矿产资源政策的关键原因。因此,本研究假设,矿产资源利益相关者数目越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识越难达成,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影响力也越弱;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积极性越高,利益相关者之间共识度也越高,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主导力也越高。根据上述理论假设,本文相应地提出了四类矿产资源政策,包括:限制生产出口政策、矿权整合政策、鼓励矿产储备勘查政策和鼓励对外投资开发政策。 本研究通过矿产资源产地集中度和矿产资源禀赋地位两个变量,将中国的主要矿产资源分为四类,然后从四类矿产中分别挑选出稀土、锑、镍、铁等一些代表性的矿产资源的政策出台过程进行了比较案例研究,研究结果显示,针对这四种矿产,国务院、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出台了许多的政策,不同类型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如稀土限额生产和出口政策、锑矿企业整合政策,镍矿鼓励储备政策,铁矿石鼓励对外投资开发政策等。这些政策与研究假设演绎的四种政策结果相一致,从而证实了研究理论假设,表明了本研究分析框架对矿产资源政策过程的解释是有说服力的。作者认为本研究得出的结论和本文的观点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上丰富了政策过程研究分析模式,在实践中有力地解释中国矿产资源政策形成的关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