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征收关系到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征地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征地行为越来越多。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忽视公众参与、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现象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已经成为政府公共管理实践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研究公众参与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当前我国尤其是广东省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征收制度优点,结合工作实践,采用统计分析、案例分析、文献研究、参与研究等方法,分析目前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剖析制约公众有效参与土地征收过程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土地征收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制度构想,以期为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的深化改革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论文的选题背景、核心概念、相关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和思路。
第二章主要介绍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实践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了更好的分析我国公众参与情况,本章对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历程作了总结,并对德国、日本、美国及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和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对比研究。
第三章重点分析影响我国土地征收中公众有效参与的因素,提出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民参与能力低、参与程序未能有效建立、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土地征收过程中不能实现公众有效参与的主要原因。其中,法律法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立法导向存在偏差、立法层次低,以及立法技术差,使得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无法有效的保障公众参与权的实现;农民参与能力低,主要表现在农民受其自身素质和地位的影响,难以分清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对自身权利认识不足,以及维权能力有限,这些因素束缚了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积极并有效地参与;参与程序未能有效建立,主要表现在土地征收中听证程序不健全,公众参与权利缺乏司法保障,公众参与权利基本上还停留在制度层面无法付诸实施;监督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征收过程的监督过于侧重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且监督内容不明确,造成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参与权利的漠视。
第四章则是在第三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四点完善意见: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提供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二是提高农民地位,培育参与主体的资格和能力;三是规范参与程序,编制详细的公众参与方案;四是加强监督,提高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
最后,在论文的结语部分,作者对论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综述,并认为公众参与的有效实现,最终还是取决于我国民主法治的进程,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取决于司法独立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