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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相适应,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从总体上来说,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由宏观调控和政府规制两部分组成,与日臻成熟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相比,政府规制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然而社会性规制又是政府规制研究的薄弱之处。因此,研究社会性规制内在的规律性,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遵循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特殊、从国外到国内的研究思路。先从社会性规制的一般理论出发,对社会性规制一般理论进行了阐述,接着以三鹿奶粉事件为切入点,对我国食品行业社会性规制的现状、问题、成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在总结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主要关注三鹿事件本身所反映的问题,细致分析三鹿奶粉事件发生的原因,将落脚点放在政府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上,也就是政府应该如何作为。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提出本文研究的社会性规制问题,并对其研究的历史背景、当前学术界对该社会性规制问题的研究现状、全文的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等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社会性规制。在与宏观调控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引出政府规制的独立性,进而对政府规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性规制的内涵、理论依据、内容和方式进行系统阐释。第三部分,通过三鹿奶粉事件来透视我国食品行业社会性规制的现状、原因,主要从规制依据、规制主体、规制手段、规制客体方面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对国外食品行业社会性规制经验的介绍。通过对美国、日本、加拿大国家食品行业社会性规制先进作法的奔绍,为我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供借鉴启示。第五部分,在总结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食品行业的问题,提供具体的针对性的意见,其中引入了激励性规制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