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是对法律最具体、最生动的诠释。所谓案例指导,是指经过有关程序审核,并经有关机构确认的对今后的案件处理能产生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例,经正式渠道公开发布后,对今后其他法官处理同类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中笔者主要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在中国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内容。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由于立法缺陷、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及自由裁量权的必然存在,司法不统一现象是任何司法制度都无法根除的痼疾。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存在使人们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产生了合理的怀疑,这样的现实正呼吁着法律制度的完善。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有着运用判例的悠久传统,自古判例制度发达。然而基于诸多因素,当代中国既不存在建立判例法的基础也没有建立判例法的必要。为实现司法于统一目标的趋近,理论界提出建立不同于英美法系判例制度的案例指导制度。
文章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论述了在中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可行性和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定位。无论从国际上两大法系日渐融合的趋势,还是从中国自身案例指导的实践现状及相关物质基础来看,案例指导制度在中国均具备可行性。该制度以其所具有的“宣示、约束、促进和引导”四大功能,足以担当起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的重任,并为司法公正奠定制度基础。
文章第五部分具体阐述了对构建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设想。就中国目前而言,对案例制度的改革是司法改革的关键①。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有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改革意见。但直到如今《纲要》提出的案例指导制度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该制度在中国运行的现状尚不理想,其具体举措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在文章的结语中,笔者重申了在中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全文的内容作了简要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