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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简要概述了全球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介绍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通过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各发展阶段及现状的分析,归纳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养老保险的特点提出几点解决方法。 社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层次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它几乎涉及到全部的社会成员。同时由于其征收和给付的长期性又决定了其在社会保险中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重要地位。可以说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与完善是关系到我国社会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也是全球各国在养老保险领域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由于我国早期的人口政策,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在我国显得更为严峻;对于人口老龄化、通货膨胀及养老金增长的刚性等的支付要求,都有赖于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率,但在这方面我国的基金收益差强人意,过低的保值增值率有悖于基金的给付的安全性。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提出通过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增加投资渠道等方法可以提高养老基金的增长率,保证养老金的足额支付。 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企事业单位,国家机构等发展存在先后,制度上存在差别,造成了我国社会养老制度的不统一,分成六大不同待遇群体,这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公平”原则。要做到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就要实行统一的养老收付制度。 由于农村人口的自身特点、发展历程及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人口的参保比例仅有7.75%;虽然城镇人口的参保比例要比农村人口的参保比例高,但36%的比率也远远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广覆盖”的目标。要做的全民覆盖就必须做的有法可依。社会保险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可以说离颁布只一步之遥,但从其筹划至今已有十几载了,所以要加快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早日完成相关立法工作。 延长退休年龄的议案一经提出就遭到了各方的质疑,但通过对目前我国退休人员的分析,可以说这一方法是可行的。通过此方法可以大大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同时,有助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社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础,但其只能做到“广覆盖”“低水平”,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经验,我国可以通过发展补充养老年金来提高我国全民的退休生活水平。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将其发展为强制性补充年金,提高我国的综合养老金替代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退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