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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第三次征求意见稿,BaselⅡ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强调银行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明确强调了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BaselⅡ的规定和精神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新的激励,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内审工作应符合新时期的经济特点,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地、规范地评价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通过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间接地为银行增加价值,发挥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尚存在诸多弊端:如内控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等难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要求,因此需要通过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及其制约因素,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及发展的趋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及模式予以创新。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本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理论概述。该部分简要分析与介绍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概念、特点与作用,并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加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机制》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趋势与新要求进行了合理预测。第二部分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与制约因素进行了介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内部审计的要求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同时,该部分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对这些制约因素进行了阐释。第三部分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及发展趋势。该部分通过对中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进行比较,预测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的发展趋势,以期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创新提供依据。在对上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及趋势的预测基础上,得出了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创新——作为保障商业银行安全运营的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进行审计模式的调整,促进金融机构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强化金融内控制度,服务宏观金融调控。
整篇文章的焦点即围绕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分析与预测。所提出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重新定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的创新是科学的、合理的,具有适应我国金融机构发展、与国际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一致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