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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是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主治理中体主要体现在公共政府的产生与监督、公共决策运作和公民自治能力发展这三个方面。近几年来,听证会、讨论会、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公民参与,已逐渐成为中国立法和公共决策过程中的常见风景。在中国公共生活领域中,公民参与的兴起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事实,成为了公众生活“民主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现在的中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快速发展在现实中产生了了巨大的碰撞和矛盾。在处理二者冲突中,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已成为一种必然,也是缓和、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科学的引导并发挥公民参与的作用也成为了现今社会的首要问题,作为公民参与主体,主要有第三部门,即文中提及的NGO,社区组织、普通民众等,而其中“社区”作为最基本的基层社会组成部分,在这个社会需求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今天已经成为了治理主体之一,并日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因此如何寻找多元化参与途径,充分发挥公民参与的作用,寻求不同参与主体合作、双赢,促进参与的途径有效性已经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本文着重以环境保护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为研究范围,以我国环境NGO组织在特定的项目下与社区合作为例,选取了由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赞助的“‘自然之友’低碳家庭项目”与北京交道口街道菊儿社区合作过程;贵州人公益网,简称“贵州人”的“清水江项目”巴拉河流域苗寨调研过程为研究对象,通过个案分析,以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通过与调研社区性质不同、社区组成人员知识、环境意识、环保行为、受教育程度、性别因素、职业、收入差距等结合在一起,在社区和NGO组织的项目合作框架限定之下,比较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环境NGO执行之间的差异及项目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如何提升环境NGO与社区项目合作有效性的对策,提升我国环境保护中公民参与水平的对策、方案,寻求最优化合作路径,并对进一步发挥公民参与效用作出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