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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的一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在保障农村特困群体的生活、养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背景下,特别是农业税全面取消后,五保供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当前五保工作面临的困境,有效实现五保供养工作目标,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通过研究税费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公共事业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冲击,分析五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以宁夏通过建设中心敬老院这一作法来实现五保供养目标为例,运用社会政策学等理论,分析、探讨了在新的形势下,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措施,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实现五保供养工作的目标。
通过研究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对五保供养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五保工作的性质、经费保障渠道和运行机制等。五保工作存在着“应保未保率高”、“不能按标实保”、“看病难”等问题,原因则主要是由于五保工作的性质定位与工作职能间相互不对称引发的。同时认为,宁夏建设中心敬老院的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就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保障率和保障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五保供养工作面临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就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工作的政策路径,建议将五保工作与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紧密结合,通过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农村社区服务等多种途径,尽可能地弥合现阶段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问题“缝隙”来实现五保供养工作的目标。特别是,文章根据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的观点,在关照五保对象精神保障需求和从回族地区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实际出发,就五保对象的“保葬”和生活等方面的特殊需要,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