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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启蒙时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了更多掌控世界的知识,人们亦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同时,在这个中世纪之后的年代,古典传统中的“神”的在场亦不复存在,个体的人彼此均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越来越具有机器化的特征。个体把他人看做是一种手段,但却拒绝任何一种群体意义上的共同价值和理想。道德冷漠和社会疏远造成了个体人对公共生活的福祉的不再关怀,对道德责任的不可共契,这是真正的危机。由于公共生活的福祉和个人生活的福祉不可分离,公共生活的危机其实意味着一种人性危机,意味着个人的美善生活的危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民教育逐渐受到各国的重视,公民教育简而言之就是对公民进行教育,就是为把自然人培养成为合格公民所作的准备。公民教育的本质是指导个体在现实状态下采用适宜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面对社会、国家、其他个体和自己。公民教育的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学校公民教育因其在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而在公民教育的实施中扮演主要角色。然而反观当下,我国学校的公民教育亦存在着不少问题,尤其是在升学和就业压力的紧逼之下,学校注重的是鼓励孩子们个人性的成功,而相应地忽略了公民人格及公民态度的培养,学校作为公共生活的场域,即作为小型的公共空间,其公共性并未得以充分的敞开甚至是有所遮蔽。
基于以上问题的考虑,笔者将目光投向了当下实存的某所小学,试图从中理清公共空间与公民教育的内在理路,也试图追寻影响公民教育的因素有哪些。经过一系列对现象的重述及反思,笔者发现当下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师生关系的紧张、在敞开儿童公共性的同时也忽略了儿童私密性的保护、儿童意义世界的单一匮乏、公共社会中宣传的强行渗透以及校园规训的屡见不鲜等等。因此,在本文看来真正的公民教育绝不是局限于某个具体的课堂,它的展开可以通过细微的师生交往更可以拓展到某个大型的活动。学校的公共空间亦存在两个层面,一个是实存的层面,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个则是想象中建构的层面。公民教育也应以充分敞开学校的公共空间为指向,并引导学生不断地通过参与共同生活来拓展各自的经验,进而习得公共的生活方式,最终培育孩子们健全的公民人格。作为教育者,也应敏锐地意识到想象中的公共空间,并将自己的各个教育活动与之融汇,从而才有可能敞开学生的公民理性进而形成学生健全的公民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