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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50年中全球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对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的环境问题,环境与发展成了21世纪全球关注的主题。
自从1972年联合国第一次环境大会以来,环境问题虽然受到世界各国决策者与研究者的广泛重视,并在行动上做出了一系列积极努力,但环境治理与环境保护并未达到所预期的效果。就全球而言,环境问题已由地区性的公害演变为全球性的灾害,以生物多样性锐减、物种灭绝速度加快、土地退化、森林生态功能急剧衰退、自然灾害日趋频繁等为特征的森林环境问题在发展中国家表现的尤为突出。中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森林环境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森林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产生森林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缺乏针对森林环境和持续发展的管理创新,本文旨在以已有政府规制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为基础,讨论转型期政府林业规制的创新。主要研究结论是:林业规制是政府林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林业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在此转轨时期,政府林业规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必须在林业规制立法、林业规制机构建立、被规制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建设以及林业规制主客体的互动等方面不断加以创新,以实现林业规制的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