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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法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济法主体是法律主体的一种,具有一般法律主体的共性,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现阶段,我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经济法领域出现了诸多新现象、新问题,首先表现在经济法主体的悄然变化,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法主体的群体性越来越明显,利益群体成为经济法主体己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二是被动主体已成为经济法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经济法主体的以上变化影响着整个经济法理论,同时也对传统的经济法主体理论提出了挑战。因此,把握好经济法主体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对我国经济法制的完善和经济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分为导论、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 导论主要介绍了该论文的选题、写作背景、研究方法及选题意义。本文选题是基于现有经济法主体理论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现行经济基础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并对传统经济法主体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并得出结论:群体主体和被动主体是经济法主体发展的两个新趋势。 正文共分五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的基本原理、经济法主体的群体性研究、经济法主体的被动性研究、规范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的基本原则及我国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的经济法律规制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1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的基本原理。首先分析了法律主体的一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着重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理论的一般原理。经济法主体是法律主体的一种,具有一般法律主体的共性,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从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主体制度。本章主要从“经济法主体产生的条件”、“经济法主体理论反思”、“经济法主体的意蕴解析”、“经济法主体属性”、“经济法主体体系的完善”五个方面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的一般理论,为后面研究经济法主体的群体性和被动性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2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的群体性和群体主体的概念和特性。从纵向上看,经济法主体具有层次性。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和具有经济管理性的横向经济关系。利益群体在纵向上处于国家和个体主体之间,利益群体成为经济法主体,在纵向上丰富了经济法主体理论。本章主要从“利益群体的法律意蕴”、“利益群体的经济法溯源”、“利益群体的经济法透视”三个方面对利益群体作为经济法主体作了全面的诠释。 第3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主体的被动性和被动主体的概念和特性。从横向上看,经济法主体具有多样性,经济法调整具有组织管理性的横向经济关系。被动群体成为经济法主体,在横向上丰富了经济法主体理论。本章主要从“被动主体的含义”、“被动主体的经济法主体特性”、“被动群体在经济法主体中的地位”、“被动主体的法律制度研究”四个方面对被动主体成为经济法主体作了全面的诠释。 第4章,主要介绍了规制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的基本原则。利益群体、被动主体成为经济法主体后,必然要受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调整。本文把传统的经济法基本原则与利益群体、被动主体的实际特点相结合,提出了规范利益群体、被动主体的三大基本原则。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法律制度是经济法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制度。它们即符合经济法的一般原则,同时又在现有经济法一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经济法三大基本原则即:“社会责任本位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体现在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法律制度中分别就是“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和谐发展原则”和“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原则”。 第5章,通过前面论述,本文对经济法主体的一般法律属性和其本身所特有的特殊性作了归纳和总结。得出了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成为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主体发展的新趋势。同时,还就规制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的基本原则作了研究,这就为下面论述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的法律规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主要论述了如何建立和完善利益群体和被动主体法律制度,以及该制度对我国经济法和经济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整个论文的核心和落脚点。 结论部分,对整个论文的研究结果作了简要总结,既概括了本文的现实和理论意义,同时也指出了本文研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