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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看,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府监管是密不可分的,即没有政府的监管,就没有当今世界健康的证券市场。政府监管证券市场的目的是为了使证券市场得以更健康地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只注重政府监管而不重视培育市场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其经济利益,政府监管的效果可能与其良好的愿望相去甚远。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政府惯于干预经济,在证券市场的监管过程当中更容易忽视市场自我约束和发展的作用。因此,研究政府如何在证券市场的监管中培育和发展市场,利用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监管效果更加有现实意义。本文以股票上市监管为例,以博弈论为工具,分析我国股票上市监管的效果不近如人意的原因所在,指出政府对股市的监管不能取代市场行为,只有在政府监管和市场培育平行发展的条件下才能取得好的监管效果;因此监管机构应改变监管观念,由原来只重视防弊性的监管转为兴利与防弊并重,正确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加强对股票市场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