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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龙头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的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多方参与主体自愿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市场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户经营规模狭小、进入市场困难、农业效益低下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 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产业的培育、龙头企业以及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商品基地的建设等都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因此,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是财政支农的现实而有效的选择之一。但是,以往财政支农支出相对规模的下降态势、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的偏差及财政支农支出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快速增长。 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农业发展与中东部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农业的落后已经成为西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西部地区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显得尤为必要。云南是个农业大省,近年来,中央政府和云南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财政、税收、信贷等支持力度,推进了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研究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财政支持方式,对我国其他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的财政支持方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根据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财政支持现状,认为云南省财政应进一步提高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