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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不断分离的背景下,企业管理者不仅对所有者承担义务,同时也享有管理和经营企业的权利。伴随着两权分离的推进,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日益严重。财务舞弊及审计失败案件频发,这类事件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资本市场应有的秩序,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诸如“银广夏”、“绿大地”、“万福生科”等案件接连发生给证券市场敲鸣警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服务机构在这些事件中应承担何种程度的处罚?接受处罚后对事务所后续经营会有什么经济影响?本文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通过近年来证监会对立信的四次行政处罚,把客户数量、审计业务收费、审计业务收入以及审计质量作为考核指标,分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遭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后的经济影响,并以此为依据,从两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即行业监管方面和事务所自律方面。本文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5-2018年在客户数量、审计质量、审计业务收费以及审计业务收入四方面的变动分析,得到以下发现:遭受初次行政处罚后,立信在客户数量、审计业务收费及审计业务收入三方面并没有明显下滑,而是依据审计市场的总体行情呈上升态势,同时审计质量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持续恶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初次行政处罚对立信业务未产生消极影响,对其审计行为也未产生改善作用。遭受二次行政处罚后,立信所的客户数量、审计业务收费及审计业务收入会有一定幅度的下滑,但并未产生明显波动,其审计质量会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这说明多次行政处罚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一定消极影响,但影响力度有限。因此,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不论是首次处罚还是后续多次处罚,其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微乎其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行为难以起到纠错作用,对其审计质量无法带来明显改善。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需强化监管力度,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作为审计服务提供者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质量控制,改善审计质量。我国审计市场的健康发展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