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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很多产业存在集中度不高,缺乏竞争力的问题。由政府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合理化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反垄断法以及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不断出台政策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适度集中,这些都体现了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角色定位。 我国政府在企业并购中角色定位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完全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并购。第二阶段是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开始尝试市场手段干预企业并购,但仍然摆脱不了家长式的管理与包办。第三阶段是进入新世纪之后,政府的角色定位有了较大的转变,政府更加重视提升市场效率和保护竞争,开始以市场监管者、服务者、引导者的身份,应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干预企业并购。尽管有所进步,但政府在干预中仍有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的存在。 通过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消除壁垒、降低成本、激励并购、加强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行为差异,指出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过程中的偏差,这些偏差阻碍了产业在全国范围的集中,并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福利造成了损害。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分歧、产业政策的缺陷,以及国有企业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的不完善。 研究中西方企业并购中政府角色差异,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在干预企业并购中的不合理行为并不完全是政策的缺陷,而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自身体制的制约。通过重新认识并购的作用、梳理存在的制度障碍、分析企业并购环境,本文提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利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