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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研究已成为国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一个重要且热点的话题。而旅游研究中的性别话题在国外始于1970年代,从最初由对女性的单一研究发展到今天从社会性别视角对男女两性的全面对比。研究内容多样,理论体系初步形成,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案例。国内有关旅游研究中的性别的研究才刚起步,旅游对少数民族妇女影响的研究还不多见,对少数民族妇女地位影响的研究则更少。
论文选择云南世居少数民族中的摩梭妇女、撒尼妇女、傣族妇女和哈尼族妇女为研究对象,以四个发展旅游多年的少数民族村寨和1个旅游发展才起步的少数民族村寨与4个未发展旅游的少数民族村寨为案例地,对比分析旅游发展对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妇女地位的影响。研究成果对丰富我国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研究中女性及性别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有一定积极意义。从国际层面看,也为女性和旅游研究领域提供来自中国的有价值的生动案例;研究对于如何提高我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实现两性和谐发展和旅游业的永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研究通过参与观察、问卷调查、访谈、文献研究、社会性别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案例地村寨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研究发现:旅游发展使得旅游地的少数民族妇女获得了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从繁重的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中摆脱出来,商品意识增强,经营理念不断更新,经济收入逐年增加,受教育条件改善,经济地位和教育地位明显提高;旅游发展使得少数民族妇女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增加,对法律权益的敏感度增强,法律地位有所提高;旅游发展培养了少数民族妇女精英的权力参与能力,少数民族妇女的知政议政意识有了一定增长,但旅游发展对少数民族妇女政治地位的影响较男性小得多;旅游发展使得少数民族妇女的当家权力和家庭决策权力增加,家庭地位明显提高;旅游发展还增强了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妇女的主体意识和自立能力,使少数民族妇女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观念不断减弱,对“男人天生比女人强”、“自己有本事不如嫁个好男人”等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的认同率明显降低,对家庭财产的传承观念、对男女平等的认识和理解也伴随着旅游的发展而呈现出时代的特点。
由于各少数民族妇女传统地位和传统文化的差异,旅游发展对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妇女地位的影响存在着显著差异;而且处于不同旅游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妇女,地位变化也存在明显不同。
石林五棵树的撒尼妇女旅游就业广泛,旅游发展增加了她们的经济收入,改变着她们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她们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明显提高。
西双版纳的傣族妇女在旅游就业中占有优势,妇女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经济地位上升;旅游发展给傣族妇女提供了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的机会,妇女的学习意愿增强,教育地位提高;旅游发展强化了傣族妇女的当家权力,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逐渐淡化,承担的家务劳动减少,在家庭决策中权力增加,家庭地位提高。
旅游发展打破了摩梭母系大家庭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摩梭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参与了各项旅游接待,成为旅游活动的主体,妇女在家庭、生产和经济活动中起了主导的作用。摩梭妇女经济地位的上升,更加强了她们在家庭中的权力。
元阳箐口村的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旅游发展对哈尼族妇女的影响,仅显现于点滴片段,对哈尼族妇女传统意识的改变是浅层的、缓慢的,对哈尼族妇女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影响很小,哈尼族妇女的全面发展、男女平等的实现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总体看,旅游业的参与对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和家庭地位的影响是多样和复杂的。有些研究发现是富有学术价值和意义的。如旅游发展对撒尼妇女婚嫁意愿带来的影响,对摩梭妇女中家庭管理权从年长妇女向年轻、有知识的子辈或孙辈女性的转移等。未来将在后续的研究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以期获得更大的研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