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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是一个十分复杂、重要而又备受关注的课题。然而,当前研究大多将视线集中在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从而忽略了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随着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职能的重视日益加强,在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过程中,本文立足地方政府这个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和政府供给行为进行了描述和分析,从制度层面解释了地方政府间公共服务供给差异,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从世界范围看,儿童早期教育越来越受重视。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早期教育对于提高中国社会文明程度、减少社会阶层间的差异与对抗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传播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与儿童早期教育相关的服务供给状况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体制和机制两个层面对我国地方政府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供给的格局和现状进行了描述;第二部分是实证研究,采用笔者参加的IECD基线调研项目中的大量数据,揭示出不同项目县的地方政府在提供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指出政府有着不同于企业的激励机制;第三部分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阐述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受到的激励和自身动机、其所处的制度环境以及制度改进的一些思路;第四部分是制度变迁的途径及供给机制设计,重点阐述了新的社会背景下对地方政府儿章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机制的重新设计,并得出了体制改革优先于法制建设等结论。
探讨中央集权下地方政府的供给行为,实际上是在中央政府不同约束下地方政府的动态选择过程。对地方政府行为和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研究对于我们调整儿童早期发展供给体制、机制是十分重要的。它立足对地方政府选择行为的研究,能更有针对性的设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