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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二十世纪初中国现代学术研究取代传统经史研究以来,“井田制”就成为一个重大的历史学问题。从疑古派史学家否定“井田制”的存在,到社会史家将井田制与西方庄园制度相比附,直至马克思丰义史学家将“井田制”看做一种生产方式和剥削手段,都对重新理解“井田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这些理解虽然重要,却皆忽略了王国维所谓的“发明礼意”之重要性。要真正理解“井田制”,不能仅仅将其作为一种现在意义上的经济制度,而必须将其放在西周“礼乐政治”的整体背景下,研究“井田制”与西周整体政治以及礼制的关系,如此才能真正理解“井田制”的“礼意”。 本文将在前人研究“井田制”的基础上,研究其与整个封建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西周土地制度中的地位。尝试在文中区分两周之封建与采邑(与官制相配套)两套重要的上地结构,以及呈现西周整个复杂的多重土地结构。在这一土地结构中,方能够明了“井田制”之“礼意”。其“礼意”,简而言之,即孟子所谓“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有了以“井田制”为基础的经界之法,方能够有行使籍田之礼和大蒐之礼的公邑公田,亦方能够有率民行礼的礼官体系,因此才能够有西周之包括庶民在内的“礼乐政治”即“仁政”。因此,可谓“井田制”是“仁政”之基础和开端。 然而,在西周的多重土地结构中,“经界之法”除了带来普遍的公邑公田外,还带来了采邑制度。采邑制度原本是为了维持整个“礼官”体系的官俸系统,而礼官体系是实现“礼乐政治”的必备基础。然而,由于“采邑”内部无法实行礼乐政治,采邑制度的扩张和发展,使其成为导致西周末年“礼崩乐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历史之悖谬即在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