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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刑事拘留的监督机制进行了研究。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普遍应用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拘留制度存在监督机制严重不足的弊端。研究发现,刑事拘留制度存在两个主要的制度原理和两个主要的法律基础。两个制度原理分别是权力制约的原理和人权保障的原理,两个主要的法律基础分别是《宪法》保障人权、限制刑事权力的法律依据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从有关原理和法律依据出发,结合相关法治国家的经验,在我国建立专门的刑事拘留监督机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具体到刑事拘留监督机制的构建,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从内部来看,公安机关应当在完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监督工作机制的同时,建立完善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审查制度、调整监督内容和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民警队伍素质等等。从外部监督制度来看,刑事拘留制度的监督应当在贯彻专门的法律监督的原则下,引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刑事拘留的检察备案、审批、撤销制度,并加强事中监督,赋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和变更、撤销刑事拘留措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