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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其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是一类以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为特征的准公共产品。本研究讨论的案例中老旧小区的居民电梯就是一种典型的俱乐部产品,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而,我们可以将老旧小区电梯的加装视为一种俱乐部产品供给的行为。本研究提出在俱乐部产品供给的过程中,主要在“俱乐部的生产”和“俱乐部产品的供给”这两个环节产生了交易成本。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中,交易成本的产生突出表现在加装电梯主体的形成和电梯供给的后续环节这两个部分。为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俱乐部产品的有效供给,让“俱乐部运转起来”势在必行。但在促进社会力量的成长与作用时,也当注意到当下“俱乐部的运转”存在显著的“缺力点”,而这些“缺力点”又恰恰是政府本身组织力量和正式权威等特性的“着力点”。因而,在“缺力”的关键领域应当发挥政府监管、组织和协商的“着力”作用。 本研究主要采用个案研究、比较研究、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俱乐部产品供给中交易成本的构成上,认为主要划分为“俱乐部生产”的交易成本与“俱乐部产品供给”的交易成本两个部分。在种类上,认为突出表现为协调成本和激励成本两大类。在起因上,认为人的有限理性及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可信承诺的程度、成员的异质性以及特定情境下的制度环境是促成俱乐部交易成本产生的主要因素。在降低对策上,认为既要“让俱乐部运转起来”,同时在俱乐部“缺力”的关键领域还需合理界定政府的责任。此外,降低的对策应当从降低“俱乐部生产”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俱乐部产品供给”的交易成本两个部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