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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而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史料可证的第一个灾害高发期。正是因为灾害的频繁和严重,汉代的君主、官吏无不为了降低灾害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和给政治时局带来的动乱,寻求并采取各种相应措施。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为当时的救灾实践提供了理论来源和关键支持,使汉代成为中国传统救灾思想发展的一个高潮时期,并建立了一套以“天人合一”为中心的救灾体系。
本文首先从时间与空间两个角度对汉代的自然灾害进行了排比、分析,得出了汉代灾害具有发生区域广、持续时间长、发生频率高、灾情严重等特征,而且两汉自然灾害与人事行为的相互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天人合一观和天人感应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董仲舒正是在继承发展先秦以来的天人感应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合一”思想的出现,使得过去所不能解释的灾异缘由,现在可以由四时失序与为政有失等予以解释。它标志着人类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认识的深化,也为当时的统治者采取有针对性的救灾措施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汉代帝王自责、祈祷、大赦、录囚、免三公、选举贤良、改元等非经济性救灾措施是直接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出现的,当时倡导植树种麦、改进农业生产技术与工具、兴修水利等防灾措施也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关系调整的重视。
以天人合一为思想基础的汉代救灾体系建立于西汉中期,董仲舒灾异思想影响下,统治者对救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救灾措施不断创新,方式增加,力度增强,既有经济性的,又有非经济性的,二者互为补充。但经过经学的谶纬化以及谶纬本身的变质,灾异和人事关系逐渐被歪曲,从而导致了天人、灾异思想的松懈,汉代救灾措施也随之发生变化。
另外,汉代救灾体系中缺乏专门救灾机构、责任不明、监督不到位等不健全性因素,使汉代救灾的效果大打折扣。然而,天人合一思想的推广和政府的号召下,宗族和乡党邻里之间加强经济互助的措施,一些官员直接投身于救灾救人的实践中,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救灾体系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