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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相关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导致企业的税负也会发生变化。由于企业的会计利润与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方法不一致,使得企业的名义所得税负与实际所得税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文采用国际通用的衡量企业税负的指标实际税率ETR(Effective Tax Rate)来表示企业真实的所得税负担。本文的ETR指标采用企业年报当年的所得税费用与当年利润总额的比值来计算得出。 本文采用了2007-2010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通过筛选剔除了部分特殊公司的数据(如:ST类、ST*类、数据缺失或数值为负值的样本),最终选出了2007-2010年共5154个ETR样本数据。 首先从上市公司整体、产业、区域的角度对企业的ETR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通过分析得出: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体税负趋于下降;各个产业税负也在明显降低,而且不同产业之间的税负差异明显,第三产业的税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新税法实施后各个区域的整体税负明显下降,新税法的实施大大缩小了区域之间的税负差异,使得区域之间的税负趋于平衡。 其次对企业微观因素—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资本结构与实际税负ETR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为:公司规模和资本结构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ETR)有显著正相关系的关系;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ETR)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最后对本文的实证分析结论进行总结,并结合本文的结论分别从深化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法的完善、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角度提出政策性建议,为我国税制的完善和下一步的税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这也是本文的现实意义和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