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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货币为业的商业银行来说,不良资产是潜伏在银行内部的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带来整个系统的崩溃。其存在直接威胁着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因此,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实际就是银行业的危机处置。作为一个金融问题,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已经备受金融学界的关注,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却很少有法学学者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研究的重点一般落脚于具体处置方式,研究方法常常是比较研究。由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国立法司法领域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关的法律制度,对这一整套制度进行梳理并作适当修正才是目前实践中最迫切的要求。
笔者在本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以商业银行的立场看待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为判断标准,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基本指标,系统评价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体系。并以此为主线将我国已经形成的、内容庞杂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制度串联起来,从不良资产界定、处置主体、处置结构、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几个方面入手,对现存法律制度进行体系介绍,对相应制度进行评价,对冲突制度进行辨析,力图呈现我国在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的全貌。
同时笔者以实证分析方法,深入相关法律的运行实效,结合有关判例和金融实践,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发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最后,通过系统研究得出我国现有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制度只需清理不需另行立法的观点。并从放松监管的角度,提出通过开放混业经营、取消多头监管,从而拓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促成我国银行业业务更新转型,实现我国银行业的平稳较快发展,最终使其能最大程度融入金融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