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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掀起了本世纪中国的一件大事,这不仅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同样是社会主义建设中里程碑式的大事。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概念中,法治,其核心理念就是维护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私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如医疗事故、交通安全、暴力拆迁、食品安全等。这些都表明,私权利的各种问题以及如何公平的使权力得到分担、维护和伸张,成为了当务之急。对于私权利保障的问题上,如何使责任合理,公平的分担,是极其重要的方面。在此,《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对于公平分担责任有了一个明文规定,当损害发生时侵害人和受害人双方都不具有过错时,双方所承担的损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担的。但是,由于法条的笼统和模糊,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无法得到实质的维护以及公平的分担,从而使得当事人的合理权利得不到伸张和保护。本文以此为脉络,通过对侵权责任法中损害责任的分担的探讨,以此来尽力解决责任的公平化、合理化,从而达到实质上的公平。
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通过概念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来进行研究。先是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相关法条的汇总、概括、总结,起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目的。再通过对我国民法及相关法律的总结与梳理,认识到只有对当事人双方在最终损害责任分担上较为恰当时,才可能达到更加公平,并从大方面和小方面入手,大方面即“受害人过错”和“数人侵权”,小方面即各个不同情况下的侵权,如受害人重大过失与加害人一般过失等,也从各个类别中入手,如道路交通、环境污染、高空坠物、医疗和动物致害等。分析要想获得公平分担,需要哪些因素牵扯在其中,通过对各个因素、原因力、过错大小的判定和对平均分摊的反驳,来说明公平分担需要哪些因素组成;而后通过对我国最高院公示案件的汇总和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总结出我国法律的漏洞和频发案件的性质和类型,也说明公平分担在现阶段的成熟度以及为我们下一步如何做指明了方向;最后,笔者通过从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种种故意和过失的情况,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在最终如何在公平分担责任上,说明自己的想法、立场。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性质是私法,是社会救济法。只有在最终分担上公平合理,这样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的平衡与稳定,使整个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