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现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行动指南。面对新形式、新挑战,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重要组织载体的农民合作社却存在运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中的问题有必要去追溯思想源头,因此,深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合作思想成为当务之急。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国的农业合作实践一直是在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的指导下展开的。本文试图在明确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的基础上,追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在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坚持与发展,以探寻我国农业合作发展的内在规律,为新时代我国农业合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本文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导论,介绍了农业合作思想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可能存在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介绍了农业合作的相关概念、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原则规定。第三、四、五、六部分,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以及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合作的实践基础、政策规定、组织形式和实践效果,探寻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与我国农业合作实践的内在联系。第七部分,总结了我国农业合作的实践经验,并根据我国农业合作的实践经验构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以指导新时代我国农业合作的健康发展。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国的农业合作实践一直是在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的指导下展开的,我国农业合作实践在各个历史阶段取得的重大成就是都源于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时代特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而我国农业合作实践存在的不足恰恰是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原则规定的偏离。所以,新时代,我们必须在深入坚持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新时代特征,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思想,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农业合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