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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正式试点以来,该制度不仅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也得到了各投资者的青睐。如今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如火如茶的发展。据有关调查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农村小额信贷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特别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法律法规位阶太低,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制度不完善等等。笔者针对出现的问题,结合有关的法学理论与国外经验,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出了建议。系统全面的研究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必须要对小贷款公司的一般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特别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界定问题。目前理论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法律性质众说纷纭,并无定论。本文评析了关于这一问题的不同观点,就小额贷款公司的本质及金融机构的界定标准而言,更应将小额贷款公司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现行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将其总结归纳为三方面。首先,我国现阶段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法律位阶太低,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不具合法性,业务开展不具合法性,对其监管也不具合法性。其次,现行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法律制度也存在不合理之处。主要包括:资本制度及股权结构方面;董、监、高的资格要求方面;经营范围与贷款利率方面;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方面;风险防范及资金流向方面。最后,现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监管法律依据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监管能力不足。小额贷款制度并不是我国的原创,是我国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从国外借鉴来的经验。国外不少国家例如孟加拉国、美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小额贷款制度都运作的非常成功。这些国家的措施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应朝着灵活的制度设计、完善的监管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方向发展。解决现今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出台一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门的法律,构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这一法律制度主要应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法律制度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制度两大方面。运营法律制度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完善资本制度及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放宽贷款利率的限制,加强风险防范。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具体包括:明确监管原则,确立监管主体,明确监管内容,设定必要的辅助监管手段。该部分是整篇论文着重论述的部分,以期能够构建一个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大体框架。本文参考大量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的政策措施。本文系统归纳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出现的问题,运用比较研究、系统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着力构建起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大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