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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政府监督的加强,信息需求者所需要的政府会计信息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收支状况,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另一方面,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按照1998年初开始实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编报,侧重于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在财务状况报告这一方面不能满足信息的需求。所以,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无法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能完全披露政府的受托责任情况。因此,我国政府会计必须适应环境和信息需求者需求的变化进行改革,提供充分适当的财务状况报告。本文研究试图从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体系,结构和内容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提出改进构想,以期对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更好地满足信患需求者的需求。
本文立足于我国国情,以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为砑究对象,以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改进为研究目的进行了规范性研究。本文首先对目前学术界有争论的一些有关政府会计的定义和理论做了探讨和限定,界定了本文所涉及的政府,政府会计目标,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奠定了文章的理论基础。本文接着分析了信息受用者及其信息需求,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单位自身、政府审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公众等。
接下来,本文分析了西方国家在政府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做法,总结了值得我国借鉴的内容,认为西方国家在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主体,整体的资产负债表,全面的财务状况信息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等方面值得我们国家学习借鉴。
在分析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现状时,结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本文认为从资产负债表的体系上看,我国目前没有一张政府整体层次上的财务状况报表,且报告的使用者范围过于狭窄;从资产负债表结构上看,资产负债表要素划分不合理,且各要素间没有进行清晰的分类;从资产负债内容的披露上看,固定资产,国有股权,政府债权,政府负馕等方面的披露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理论指导实践并根据现实的需要,提出了完善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基本要求,即内容完整充分;分类明确,指标可比;口径一致,便于合并;名称清晰,易于理解。根据这些要求,文章从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的体系,结构和内容三方面对我国政府财务状况报告提出了改进构想。在体系方面,要做到三个层次资产负债表的统一,增加政府总体财务状况报告。在结构方面,我国政府资产负债表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这种分类是不科学的,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和国际政府会计的做法报表,把这五大要素改为三个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其中,资产要进行适当的分类。政府与企业不同,政府不能通过将公用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储备物资等资产变现后偿还债务。考虑到这种情况,将政府的资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其中,金融资产是政府可以用于支付和偿债的资产。为了更好地反映政府的债务状况和偿付能力,将负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净资产要素即是政府总资产扣除总负债以后的剩余。这一要素按照原来的分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基金项目和未结转结余项目作为净资产项目的组成内容分别反映出来。包括:累计普通结余,累计未完项目结存,累计限制性收支结余,各种基金余额,所有者权益。在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方面,要全面披露资产和负债状况,并着重探讨了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政府投资及政府债权,特殊长期资产,负债中的借款利息,政府承诺付款,或有负债的披露。另外,文章最后还讨论了财务报表附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问题。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对现有的政府财务状况报告从体系,结构和内容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找出了现状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框架和内容上的改革建议。本文的研究的局限主要是获得的资料范围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