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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巨大变革,保理业务从美国近代以寄售方式代为销售货物的商务代理逐步发展为提供融资、信用风险控制、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服务的新型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全球贸易的发展促使买方市场形成,赊销贸易结算方式盛行,保理业务因其能够满足供应商融资及风险规避需求而越来越受到欢迎。现今,保理在跨国贸易结算中的业务量已经超过信用证,巨大的市场需求不仅催生了诸如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等影响较大的国际性保理组织机构,还产生了诸如《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等国际惯例和公约,为保理业务在全球的健康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西方发达国家自上世纪六十年代陆续开展保理业务,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如今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保理市场。我国保理业务在近几年才兴起,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保理相关理论和制度仍很不完善。学术界对保理研究还不深入,比如对保理的法律性质界定存在争议、对保理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认识不足等。此外,我们的制度还不健全,发展中仍面临许多问题,比如法律规定欠缺、行业统一监管缺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这就要求我们立足现状,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制定出满足我国发展需求的保理法律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本文从介绍一则保理案件入手,分析保理基础理论,并从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现状出发揭示我国保理业务面临的问题,最后通过比较法研究对我国保理业务发展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并分析在我国发生的一起著名保理案件,从审判实践角度直观揭示出保理在我国面临的法律难题,并引出本文讨论的中心。第二部分,分析保理的基础理论,包括保理起源、概念、分类、与相关业务比较、法律基础等,以期对保理有更深入的了解。第三部分,从客观数据出发,分析我国保理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重点介绍保理业存在的法律问题。第四部分,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欧美主要国家保理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惯例、公约,并分析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对我国保理业存在的制度缺陷提出完善建议,包括法律制度、监管、行业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