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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根据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掀起了一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潮,但也有镇(区)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产生了抵触。同时市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对申报当年所得税减免的企业当年高新产品收入、研发费用、科技人员等方面的重新进行审核,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在抽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企业存在不少问题。 广东省大部分本土企业长期处在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偏低,并面对外资企业在技术、品牌和市场等多重压力,地方政府如何利用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以税收杠杆平衡好企业研发创新工作与当地税收,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获得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得以持续健康发展,是当今科技部门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中山市作为对象,以国家有关政策为依据,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探索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作者参与了中山市近三年税收优惠情况调查和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实践,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与企业科技和财务人员座谈的方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综合应用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及统计分析等有关理论知识,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对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支持创新与当地税收、企业发展与政策持续性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本文分5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绪论介绍论题的意义、文献,研究目标、方法和创新性等;第二章介绍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及配套政策、中山市企业发展概况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并与周边城市进行一些横向的比较;第三章主要讲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在执行中遇到的种种问题;第四章是本人对第三章所述问题的相应分析;第五章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的一些对策及对政策本身的改进建议。 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细致分析,本文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在扶持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研发投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引导和促进了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减免对税收有一定影响,但镇、市两级税收负担不大,同时受惠企业的持续发展壮大所带动的税收增长远超过了所减免的税额。 本文还分析了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没有“光机电一体化”等常规的高精尖产业,却存在一个万能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二是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漏洞,没有把紧“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这一关;三是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水平、考核奖励制度等审核的指标,存在普遍的套程式、造假应付行为;四是对中介缺乏监管和惩罚机制,部分帮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不规范,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五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欠缺职业操守,未承担起第三方审计之责任。 为此,本人提出了解决的相应对策和建议:首先是加强企业认定过程中的审查,严格把关,如对评审专家进行严格的筛选、严格控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对自主知识产权从严要求、增强企业研发管理等制度的审查、对通过中介套程式做虚假申报材料的给予扣分等。然后是规范企业的研发投入财务制度、加强对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监管惩罚力度,并建议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尽快填补原有认定办法的一些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