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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是行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的行为。当前,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方面存有困境,对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重新规范与调整成为我国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建设中理论与实践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的内涵进行界定,对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与行政主体行政程序违法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归责条件,并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行政公务人员程序违法责任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