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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共同基金迅速崛起,使得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共同基金所占股份份额迅速上升。伴随这一趋势是:共同基金开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当他们对目标公司的业绩或治理现状不满时,不再是“逃离劣质公司”,而是积极参与改进公司治理。这反映了共同基金的投资理念发生了变化,由被动消极的投资者变为积极主动的投资者,投资策略也由“保持距离”(arms length)向“控制导向”(control-oriented)转变。美国的公司治理也逐渐从传统的“管理人导向型”正在向越来越受到机构投资者控制与监督的“投资人导向型”转变。这一现象被德鲁克称之为“看不见的革命”。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始于1998年3月,七年来获得了长足进步,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力量。证券投资基金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培育理性的投资理念、增强和稳定资本市场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的证券投资基金将自己定位于消极股东的角色。投资基金偏重于价差收入,所以多做短线投资,流动性强。这个特点,导致了长期以来投资基金倾向于用脚投票,而且为获得内部消息而和管理层关系暧昧,更对公司治理等问题保持距离,“消极治理主义”盛行。但是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持股集中度的增强,用脚投票变的越来越不明智,而且价值型投资理念的兴起,使得基金在投资中更多注意公司业绩和治理水平。因此,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也开始一些积极的行动,其间最有代表性的事件是基金联盟对抗招行可转债。作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来说,与美国公司治理中共同基金发出的响亮声音相比,证券投资基金多是沉默的,还没有能够像美国的共同基金一样成为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因此,如何培育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的基金研究和公司治理研究领域里极具现实性的问题。 文章的第一部分介绍了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首先从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关系入手,阐述了公司治理的内涵以及核心问题,和主要的治理机制,进而重点说明了机构投资者的双重治理机制。而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一种,其投资理念和行为方式都与其他的机构投资者有所不同,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分析了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特点和参与治理的动力以及参与治理的方式,为解决中国的实践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文章的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共同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经验。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热点问题,这一部分重点研究了美国共同基金与公司治理的发展和参与方式。共同基金对公司治理的参与经历了消极治理到积极治理的转变,本文分析这些转变的原因,以及主要的行为方式,为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借鉴意义。 文章的第三部分,系统总结了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发展和现状。在对公司治理的参与上,投资基金最初也是采用用脚投票的消极治理,但随着持股集中度的提高和价值投资理念的确立等原因,逐渐采用了一些积极治理方式,最著名的是基金联盟对抗招商银行的可转债风波,通过案例启示今后的发展。同时,针对股权分置这一热点问题,本文也分析了这其中投资基金的参与表现,这也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新内容。 文章最后,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得出了我国公司治理中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的特有缺陷,以及其他治理机制的缺陷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积极治理的特殊意义,引出本文的结论——我国应努力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结论,并针对这一结论,提出了促进积极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论文的创新之处:一是本文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细化到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问题,把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个治理主体,探究证券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治理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是本文的创新,具有相当的理论意义。二是本文系统研究了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中从消极治理到积极治理的发展过程,并进行中外比较研究,根据中国公司治理的特点,提出了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建议,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的不足之处:本文主要是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为主,没有应用实证分析和回归分析。对于投资基金具体参与行为对股价的影响以及与公司主要盈利指标的联系,由于缺少相关的资料,文中没有数学回归分析,使得本文基本思路的实践支持略显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