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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应对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与区域规划转型之间联系的探讨,试图揭示我国政府改革发展的可能路径,并提出相应区域规划的转变方向。
我国政府于2003年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标志着以经济增长促进的政府主导发展模式告一段落。新发展模式将给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带来全面的影响,同时也将给区域规划带来转型的要求,但现有的的研究不够完整,无法给出相应的指引。由此在借鉴英国和法国行政体制改革前后的政治经济变化和相应区域规划的变化,同时在结合我国已有的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通过对政府要素和区域规划要素之间联系的分析,讨论政府行政体制、政府角色、政府职责、绩效评定机制对区域规划的编制、内容、制定程序选择以及实行反馈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同时本文也分析政府体制改革所引起的分权、市民社会等间接因素对区域规划所产生的影响。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英法的政府改革是新公共管理的运用,是将权力逐步下放至区域政府(大区政府)的过程,从而形成有效的分权集权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区域政府,编制相应的区域规划和制度保障。行政体制改革加速发展了英、法的公民社会,并进而促进了基层地方政府的地方服务和自主参与区域协调和竞争的意识和能力。而由此所导致的区域规划也开始转向以区域政府(大区政府)为主体,并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多元主体参与决策体系、公共检查程序和绩效评价机制来保证其实施。
同时分析我国政府已有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认为我国的转型历程与英法两国有着一定的相似。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促进了单中心结构模式下“类多中心模式”的出现,并开始有着向多中心城市联盟和区域政府转型的趋势。在大连城镇体系规划的案例中,充分探讨了我国都市地区区域发展的这种趋势,并做了相应的实证分析。
由此,本文认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将会促进多中心的区域政府逐渐成为区域发展的主导力量,这种变化可能会沿“单中心——类多中心——多中心”的路径发展,由此区域规划应当促进这种模式的发展,而不是圄于传统单中心模式的强化。最后提出其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培育、分权化的加强和公民社会发展等方式加以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