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但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依然相当薄弱。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医疗设施落后,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匮乏,广大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在农村,一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没有完全得到控制,甚至在部分地区流行严重,许多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突出。这不仅严重威胁着农民的健康,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保护农村生产力,有利于缩小城乡和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当前,各地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出一些有效做法。江苏省宜兴市在这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并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才能使这项制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