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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基于前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观察六经辨证对慢性咳嗽的儿童进行临床疗效观察,为进一步研究中医药对本病的作用机制提供临床依据。
方法:
1.病例对象
本研究总共收集60例观察病例,均来自我诊所病人,病历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
2.病例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2.1.纳入标准
(1)符合慢性咳嗽西医诊断标准:慢性的西医诊断标准(参照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慢性咳嗽协作组专家共识);(2)年龄范围为6-14岁;(3)知情同意,自愿接受治疗,并可追踪观察。
2.2.排除标准
(1)不符合西医诊断;(2)年龄在小于6岁或大于14岁以上者;(3)患有内外科、神经科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4)对研究方药中已知药物有过敏史者;(5)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或因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结果分析判断者。
2.3.病例的脱落与处理
脱落标准:经知情同意、并筛选合格进入随机化试验的受试者,治疗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出现严重合并症者;或因故不愿配合或不能完成治疗者作脱落处理。
脱落病例处理:
(1)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当采取登门、预约随访、电话、信件等方式,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理由、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2)因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试验病例,研究者应根据受试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3)脱落病例均应该妥善保存有关试验资料留档,对脱落病例作描述性分析,脱落病人无需另补。
2.4.剔除标准
(1)试验记录严重不全者;(2)有感染或干扰因素者;(3)未按试验计划执行者。
资料统计分析前,由统计人员及主要研究者讨论判断病例是否剔除;对剔除病例有关试验资料留档,作描述性分析。
2.5.中止研究病例的标准
(1)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发生了某些合并症、并发症和特殊生理变化,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者;(2)使用了禁止合用的其他治疗或药物等,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判定者;(3)发生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的受试者;(4)受试者不按时复诊,依从性差者。
中止病例一般不超过20%。无论何种原因中止的研究病例,应保留其病例记录表,并以其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全数据分析。
2.6.治疗方法
纳入慢性咳嗽患儿60例,采用六经辨证治疗,其中太阳病给予以麻黄汤、小青龙汤、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为主;阳明病给予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为主;少阳病给予小柴胡汤为主;太阴病给予理中丸、四逆汤为主;少阴病给予猪苓汤、真武汤为主;厥阴病给予麻黄升麻汤、乌梅丸为主。对照组给予常规西药治疗,如抗感染、抗炎、促进胃动力等对症治疗,治疗过程不使用中成药,疗程均为14天。
结果:
①本研究统计结果未将合病、并病进行分析。其中太阳病病例20例(中风证5例,温病证6例,外寒内热证4例,外寒内饮证5例),占33.3%;阳明病9例(阳明病热证6例,阳明病实证3例),占15%;少阳病10例(少阳枢机不利证10例),占16.7%;三阳病共39例,占75.0%;太阴病4例,占0.67%;少阴病16例(阴虚火旺证13例,少阴病阳虚水犯证3例),占26.7%;厥阴病1例,占0.16%。三阴病共21例,占25.0%。
②根据引起慢性咳嗽的不同病因给予统计结果显示:上气道咳嗽综合征20例,其中太阳病11例,少阳病2例,太阴病1例,少阴病6例;咳嗽变异型哮喘24例,其中阳明病10例,少阳病10例,少阴病4例;胃食管反流性咳嗽4例,少阳病4例,厥阴病1例;感染后咳嗽8例,太阳病4例,少阳病2例,少阴病2例;变应性咳嗽3例,少阳病2例,太阳病1例;ACEI诱发的咳嗽1例,少阳病1例。
③两组分别经治疗后,治疗组痊愈17例,显效6例,有效5例,无效2例;对照组痊愈10例,显效9例,有效2例,无效9例。两组经秩和检验,Z=-1.995,P=0.046<0.05,两组统计学差异明显,具有可比性。
④两组患者在治疗期间均无明显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好,且无明显不良事件的发生。
结论:
慢性咳嗽主要以少阳、少阴、太阳三经居多,六经辨证对儿童慢性咳嗽的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有效改善临床症状如咳嗽、咳痰、喘息等;通过大量的临床观察,该治疗方案是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
基于前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观察六经辨证对慢性咳嗽的儿童进行临床疗效观察,为进一步研究中医药对本病的作用机制提供临床依据。
方法:
1.病例对象
本研究总共收集60例观察病例,均来自我诊所病人,病历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
2.病例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2.1.纳入标准
(1)符合慢性咳嗽西医诊断标准:慢性的西医诊断标准(参照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慢性咳嗽协作组专家共识);(2)年龄范围为6-14岁;(3)知情同意,自愿接受治疗,并可追踪观察。
2.2.排除标准
(1)不符合西医诊断;(2)年龄在小于6岁或大于14岁以上者;(3)患有内外科、神经科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4)对研究方药中已知药物有过敏史者;(5)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或因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结果分析判断者。
2.3.病例的脱落与处理
脱落标准:经知情同意、并筛选合格进入随机化试验的受试者,治疗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出现严重合并症者;或因故不愿配合或不能完成治疗者作脱落处理。
脱落病例处理:
(1)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当采取登门、预约随访、电话、信件等方式,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理由、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2)因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试验病例,研究者应根据受试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3)脱落病例均应该妥善保存有关试验资料留档,对脱落病例作描述性分析,脱落病人无需另补。
2.4.剔除标准
(1)试验记录严重不全者;(2)有感染或干扰因素者;(3)未按试验计划执行者。
资料统计分析前,由统计人员及主要研究者讨论判断病例是否剔除;对剔除病例有关试验资料留档,作描述性分析。
2.5.中止研究病例的标准
(1)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发生了某些合并症、并发症和特殊生理变化,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者;(2)使用了禁止合用的其他治疗或药物等,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判定者;(3)发生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的受试者;(4)受试者不按时复诊,依从性差者。
中止病例一般不超过20%。无论何种原因中止的研究病例,应保留其病例记录表,并以其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全数据分析。
2.6.治疗方法
纳入慢性咳嗽患儿60例,采用六经辨证治疗,其中太阳病给予以麻黄汤、小青龙汤、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为主;阳明病给予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为主;少阳病给予小柴胡汤为主;太阴病给予理中丸、四逆汤为主;少阴病给予猪苓汤、真武汤为主;厥阴病给予麻黄升麻汤、乌梅丸为主。对照组给予常规西药治疗,如抗感染、抗炎、促进胃动力等对症治疗,治疗过程不使用中成药,疗程均为14天。
结果:
①本研究统计结果未将合病、并病进行分析。其中太阳病病例20例(中风证5例,温病证6例,外寒内热证4例,外寒内饮证5例),占33.3%;阳明病9例(阳明病热证6例,阳明病实证3例),占15%;少阳病10例(少阳枢机不利证10例),占16.7%;三阳病共39例,占75.0%;太阴病4例,占0.67%;少阴病16例(阴虚火旺证13例,少阴病阳虚水犯证3例),占26.7%;厥阴病1例,占0.16%。三阴病共21例,占25.0%。
②根据引起慢性咳嗽的不同病因给予统计结果显示:上气道咳嗽综合征20例,其中太阳病11例,少阳病2例,太阴病1例,少阴病6例;咳嗽变异型哮喘24例,其中阳明病10例,少阳病10例,少阴病4例;胃食管反流性咳嗽4例,少阳病4例,厥阴病1例;感染后咳嗽8例,太阳病4例,少阳病2例,少阴病2例;变应性咳嗽3例,少阳病2例,太阳病1例;ACEI诱发的咳嗽1例,少阳病1例。
③两组分别经治疗后,治疗组痊愈17例,显效6例,有效5例,无效2例;对照组痊愈10例,显效9例,有效2例,无效9例。两组经秩和检验,Z=-1.995,P=0.046<0.05,两组统计学差异明显,具有可比性。
④两组患者在治疗期间均无明显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好,且无明显不良事件的发生。
结论:
慢性咳嗽主要以少阳、少阴、太阳三经居多,六经辨证对儿童慢性咳嗽的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有效改善临床症状如咳嗽、咳痰、喘息等;通过大量的临床观察,该治疗方案是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