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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农村土地的力度越来越大,被征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成为新的困难群体,社会矛盾日渐突出。在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的转换过程中,农民一方面为失去生存条件而极力抵制,另一方面对征地补偿过低而很有意见。忽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并不是个别现象。农民和征地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尖锐化,摩擦和冲突日益激烈。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还将继续征收农民的土地。据估计,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850万亩,其中90%为集体土地(约1665万亩),怎样征收这些土地?怎样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农民?这些问题关系到被征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征地补偿问题,势在必行。对于农民和农村集体而言,他们最关心的也是补偿的价格问题。
因此,完善现行征地制度的核心在于确立一个全新的补偿原则和标准。本文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在地租地价理论、土地区位理论、征地补偿理论和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及港台地区征地补偿办法,建立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理论框架。通过对温州市区征地补偿情况实地走访调查,查阅大量征地历史资料,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对比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力求建立一套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体系,为我国征地补偿制度改革提出了的具体办法和对策措施。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研究和实证分析,对征地补偿及征地工作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