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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以侵害原理为核心的成人刑事司法,少年司法由于少年所富有的可塑性故以保护原理作为运行根基,但尽管如此,少年司法也并未完全放弃侵害原理,而在如何均衡二者关系上则体现了各国少年司法制度之不同。以此视角,本文从少年司法的基础理论出发,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少年司法模式的各种分类,认为将少年司法模式划分为少年审判模式、少年保护程序模式与福利综合模式三类更具合理性。接着对分属于三模式不同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重点比较分析各模式的特点,三模式相互间的异同点和优缺点,并基于中国实际得出少年保护程序模式更为适合中国的结论。最后在立足中国少年司法现状的基础上,解析出少年保护程序模式对中国少年司法的四点主要启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科学主义原则、完善社会调查制度以及实行个别化处遇原则。
具体而言,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对少年司法作了基本的概述,对作为少年司法理论基础的国家亲权理论、儿童福利理论、教育刑司法理念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就少年司法模式的多样化进行了一般性的梳理。第二章是将美国前期(70年代之前)、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纳入了少年保护程序模式这一司法模式之中,简要阐述了保护程序模式的含义、特点,并通过分析这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归纳出这一模式下的各国制度的共通性。第三章对少年审判模式的含义、特点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将德国、法国、英格兰及威尔士与美国后期(70年代之后)这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归入此一模式之中。在对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进行依次分析之后,总结出了将四个国家归于此一模式的相同点。第四章中少年福利综合模式例举了瑞典与芬兰这两个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在对福利模式的含义进行了简要阐述之后,对两个国家的少年司法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两个国家浓厚的福利色彩进行了着重分析。第五章通过对上述少年司法三模式的比较分析,总结出了模式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在分析中国现状的基础上,得出了少年保护程序模式更适合中国借鉴的结论,最后就从归属于保护模式之国家的少年司法中得出的启示作了论述。
具体而言,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对少年司法作了基本的概述,对作为少年司法理论基础的国家亲权理论、儿童福利理论、教育刑司法理念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就少年司法模式的多样化进行了一般性的梳理。第二章是将美国前期(70年代之前)、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纳入了少年保护程序模式这一司法模式之中,简要阐述了保护程序模式的含义、特点,并通过分析这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归纳出这一模式下的各国制度的共通性。第三章对少年审判模式的含义、特点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将德国、法国、英格兰及威尔士与美国后期(70年代之后)这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归入此一模式之中。在对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少年司法进行依次分析之后,总结出了将四个国家归于此一模式的相同点。第四章中少年福利综合模式例举了瑞典与芬兰这两个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在对福利模式的含义进行了简要阐述之后,对两个国家的少年司法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两个国家浓厚的福利色彩进行了着重分析。第五章通过对上述少年司法三模式的比较分析,总结出了模式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在分析中国现状的基础上,得出了少年保护程序模式更适合中国借鉴的结论,最后就从归属于保护模式之国家的少年司法中得出的启示作了论述。